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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的阳光作者:蛋蛋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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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加向来不是出卖自尊的人。 

这时候牛排端了上来,丹佛微微一笑道:“不说那些了,先吃东西吧。” 

弥加拿起叉子和刀,虽然心里不愉快,但是既然点了东西,吃了又不会害到自己,何乐而不为。 

这是一顿静寂的午餐。弥加并不高雅,他吃得很狼狈,像是故意要出丑一样。丹佛吃着馅饼,眼睛流连在窗外,但是眼角的余光,却总是若有意若无意地瞟向弥加。 

弥加看来是个很单纯的人。他会耍诡计,会寻仇,但是又不会太过分。他在作画时的神情,认真专注,充满了神圣感,让被画者感受到被珍惜被呵护的情感,那时候,人类的羞耻心变得无足轻重了,丹佛更关心的是,在弥加手下自己的真正样子。 

在钢琴室脱光衣服,对丹佛来说无异于一场生死交战。当他脱掉西装的时候,他告诉自己那是因为热,而脱掉衬衫的时候他开始觉得全身发抖。即使钢琴室只有他一个人,但是赤裸着坐在钢琴前,毕竟他从来没有做过,也害臊得心跳个不停。他无法做到弥加绘画时的专注,他无法让钢琴在自己的眼中变得神圣。于是,丹佛明白了。如果他无法超越自己心里这道坎,无法将灵与肉完全溶入音乐中,那么他的音乐将无法再提高。 

他在止步不前的时候,弥加却在不断地进步着。 

一个单纯、叛逆、带有犯罪倾向、报复心极重的人,居然比自己强,丹佛的自尊心实在受不了这种折磨。他要超越,无论怎么尴尬困难,他都一定要迈过心里的这道坎。弥加做得到的,没理由他做不到。弥加说他没有模特儿的魅力,也许正是嘲笑他的失败。 

丹佛在心里深处承认着,承认这个可恶的弥加是个相当有魅力的人。因为近距离眼神交汇的时候,只有丹佛突然地惊慌,而弥加毫不为之所动。他被弥加的魅力诱惑了,而弥加并不知道。他因为弥加而第一次大胆地赤裸在钢琴前,也因为弥加而心神不宁。这一切,都来自弥加的魅力。 

他不想与弥加为敌,也不想与他为友。他想让自己进一步提高,让弥加知道他的天份远远高于他,最终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但是刚才的那幅画,令丹佛有深深的挫败感。 

弥加手里刻画出来的,那沉醉于钢琴声里的琴师,充满了震撼人心的力量,而丹佛自认他没有这股力量。弥加总能抓到他无法达到的那一点,而他却仍然差了一步。这就是艺术与音乐的差别吧。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失神,他鬼使神差地开口请弥加吃饭,更让他意外的是,弥加竟然答应了。他答应的时候那不自觉暴露出来的喜悦,令丹佛发慌。他想反悔,也想告诉自己他根本不高兴。但是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当弥加答应的时候,丹佛的血似乎在沸腾,从音乐中得到的满足延续了下去。 

弥加不在乎众人眼光的大吃,别有一种力量,让丹佛有些羡慕又有些不屑的力量。挣脱世俗的眼光对丹佛来说实在太难。用音乐作为籍口他或许会有这种勇气,但是高雅的人应该严格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没办法做到弥加这样的放肆,即使他并不觉得那种行为很恶劣。相反,弥加的吃相让他觉得愉快,也许是因为放松,也许是因为弥加所做的,是他不敢做的。他既可以享受众人挑剔眼光注视弥加带来的快感,又可以欣赏自然而野性的气息,何乐而不为呢? 

弥加拿着纸擦了擦嘴,站起身来。 

“多谢你的招待。”弥加冷笑道,“现在只有我欠你的了,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些什么。比起来,学校宁愿开除我这种三脚猫似的人物,也不会放弃一个广有前途的资优生的。我比你更关心自己的前途,所以,现在你可以肆无忌惮地要胁我,我不会介意的。” 

“你是会怕要胁的人吗?”丹佛有些失笑。他意外地激怒了弥加,有种反客为主的满足,反而比弥加更轻松,也更便于口舌上的还击。 

弥加拿起画薄,顿了顿身形。 

“你又有多了解我们这种人呢?” 

他迈步向前走去,闪过屏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丹佛端起酒杯,品着入口那甜中带辣的滋味,竟然出神了。 

画笔在纸上刷刷地移动着。弥加将那幅素描搁在画架上,在另一个画架上打底。那幅素描就是丹佛赤裸在钢琴前,激动而流畅地演奏的情景。 

虽然很气丹佛那高高在上般的口气,但是弥加仍然决定以这幅素描为内容,完成这次期中作业。沉醉于钢琴中的丹佛,浑身上下充满着光芒,那是画者心底里感受到的光芒,而要将它反映到画面上,还需要再凝练。 

淡淡的鹅黄的光芒,或阴或暗地投射到肌骨分明的男性身体上,是速度,也是静止,是敲击着心灵的瞬间,也是高潮的顶点。 

弥加的手轻轻地抚上丹佛那抬起的肩膀,虽然只是勾勒的线条,但是他却仿佛能够感觉到丹佛那富有弹性的肩肌在手底颤动着。心跟着那颤动而跳跃着,血液不受指挥地流窜,心底暗暗涌动的暗潮将周围的引力全数挡了开去。 

好美…… 

用自己的笔无法刻画出来的美丽。 

弥加咬紧了唇,咬出深深的印记。站在钢琴室门口的瞬间,他被男人跳动着的身体吸引了整个的视线,夏日阳光从窗帘间透出,闪动在男人的肩膀、胸腹,充满着生命力地跳动着,喜悦着。 

他什么也没想,只想将这一刻保留下来,无论他的笔有多快,他的基本功有多高,他都无法记录他眼中所看到的每一刻惊艳的情景,甚至,丹佛已经弹完,而他却仍在苦苦地追逐。 

丹佛有着相当优异的才华,但是他缺乏完全投入的精神,只要他投入,他的身上,就会绽放比任何人都耀眼的光芒。至于弥加,那只是龟缩在墙角的黑暗,除了尽力去维护自己正被蚕食的自尊外,他没有能够与丹佛抗争的光芒。 

“哇,好漂亮!”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弥加全身僵直。他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三四个女孩,都是他的同班同学。她们惊讶地看着弥加画面上的男人,好奇地互相询问着。 

“会有人弹钢琴的时候不穿衣服吗?”一个女孩指着画中的丹佛道,“他是不是神经病啊!” 

一股凉气从弥加的头直贯到脚。 

另一个女孩道:“弥加,你画的男孩子是谁啊?” 

弥加的嘴也麻木了,说不出话来。 

第三个女孩低声道:“你们别问得这么暖昧成不成啊!这是一幅画,要用神圣的眼光,神圣的!” 

女孩们顿时笑作一团。 

弥加自始至终没有开腔。女孩们见他生气,也不多说就闪开了。但是她们低低的笑声仍然传到了弥加的耳朵里。 

“你们觉不觉得弥加画的男人好性感哦!” 

“是呀是呀!” 

“没想到他善于画男性啊!” 

接下来的听不到了,她们已经走远。弥加伸手抓住自己的胸口,那里很闷,很憋气,很刺痛。 

即使同为艺术专业的学生,对艺术的感觉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也不能说谁对谁错,但是这世界上90%的人,只会随波逐流地欣赏艺术,如果不能成为世界名画,如果没人承认,那么即使是一幅人体画,也会被批判为色情画。 

弥加有成为一个饿死的艺术者的自觉,但是艺术者不应该去饿死。深吸了口气,他继续为画打底,虽然心情受到了刺激,但是这反而令他集中精神,抱定了要画好这幅画的念头。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两分钟之后他才意识到。 

“喂?” 

“弥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没有听到,报歉。”弥加的声音变得低声下气。 

“马上到公司来,两天之内要完成一幅宣传海报。” 

弥加沉默。后天就要交期中作品,如果去画宣传海报,一来影响了画作的进度,二来也会破坏作画的感觉。但是他不能不去。 

“弥加,如果你不来,我还可以找别人。” 

“不,我马上来。谢谢你,查尔斯。” 

弥加挂掉电话,拿了罩布将画罩上,留恋地看了一下整个画室,然后匆匆地离开了。 

查尔斯是中岛印务公司的产品部经理。年纪不算大,只有30岁,但是手腕很严格。他到是颇欣赏弥加的画技,将公司绘制大型商务海报的工作交给了弥加。弥加是个穷学生,正需要工作机会赚取生活费和学费,所以工作得比任何人都认真,而且他害怕失去这份工作,所以总是有求必到。 

查尔斯曾经笑着说:“弥加,艺术专业的学费很高吧!” 

结果换来的只是弥加的沉默。在整个艺术系中,弥加是少数几个经济情况差而来读书的学生,他又不愿意向学校申请贷款,所幸他的基本功相当好,所以一年级第二学期就被查尔斯看上,成为了海报绘制员。同级的同学在大三之前根本不考虑工作的问题,他们反而趁着大学这四年的自由时光自由地玩乐。 

赶到公司的弥加,立刻被一堆宣传资料和公司要求所围绕,他必需迅速弄清需要宣传的公司背景,老板的喜好和宣传的主题,这一项工作很快就花去了他整整一晚的时间。两天之内要把设计、绘制完成,又要精致美观,让顾客满意,工作量相当大。但是查尔斯也给他说了,做得好,他可以得到3%的提成。也就是五千美元的数目,对弥加来说,下个学期的费用等于解决了一半,所以这份海报的成功,弥加极度重视。 

脑海里一掠而过那张未完成的水彩画,弥加甩了甩头,他现在没有精力去想那些,他必需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在罗孚兹呆了两年,丹佛从来没有主动踏入过艺术学院一步,被弥加挟持那一次是被迫的,不能算在内。虽然两部相隔不远,但是丹佛不喜欢花费时间在走路上,而且他也没有认识的人在艺术学院,以他的个性,他自然不会去艺术学院胡逛。 

今天他没有演奏的兴致,加上上次裸身演奏在学院疯传,虽然没有人说是他,但是避过风头也好。丹佛忍不住微笑,他有点佩服自己的勇气,如果不是弥加那句话,他根本没想过要做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而现在,他也失去了裸身演奏的勇气。学院疯传的流言什么形式都有,有说他是神经病的,有说他是变态的,也有说他是色情狂的,虽然说他好话的也有,不过比起神经病色情狂来,这些好话未免流于俗套,也不是大家正经想关心的,所以很快就被淹没在口无遮拦的流言中。这种时候,如果丹佛还敢去演奏,肯定是众视之敌,连老师也受不了他了。 

没有人会和弥加一样,在看到一个男人的裸体时能够以艺术的目光去欣赏和捕捉。这就是精神与物质无法相融的原因吧。 

一想起弥加这个名字,丹佛突然涌上难言的冲动,不知道为何,他突然想见见他。或许是因为他能够艺术化自己,也或许只是一时的兴起,还可能是因为寂寞。虽然弥加不一定会理解他,但比起身边的人来说,至少他不会用口水和眼光杀死他。 

换上便服,丹佛第一次走进艺术学院的大门。罗孚兹学校太大,所以即使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也是很常见的。他和弥加能够遇见,或许也是一种缘份。 

他除了知道弥加的名字,对弥加的一切事情都不清楚,比如他住在哪里,有没有朋友,在哪个教室上课。所以来到艺术学院的丹佛,一直告诫自己是来这里散步的,他不是专门来见弥加的。 

对艺术学院不熟悉的他,惟一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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