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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一张张稚气未退的脸孔,想到这样的少年也要上战场,不由摇摇头,心中觉得沉甸甸的。
但他还是命令到“诺龙、诺虎、诺豹、叶明林,你们各自挑领七千人进行战斗编组!吴总管跟在我身旁做参谋!”
这四个被点到名的人,不由一阵欢喜。
诺龙三兄弟,是没想到在部下都被雷云下令格杀后,马上就又有七千人的部下,比以前不知多多少倍。
离梦想更进一步了,虽然他们从来没带过这么多人,不知能不能带好。
但是这也是自己立功的机会,胜利后一定能封上将军,因为军中没有什么大将,于是三兄弟带着亲兵下去仔细挑人了。
第120章接手杭港
叶明林很激动,虽然自己常常记着主人的容颜、名字,但主人并不认识自己,自己还是在主人报出名字后,才知道他就是自己寻找许久的主人。
刚开始还不敢相信,主人容貌虽然变了许多,但还能依稀认出他就是在自己记忆中的主人。
自己还以为这样唐突的冒出来,一定会被考察许久,没想到一下只就获得这样的重任和信任。
主人真的是个不凡的人。他不用下去挑人,几乎全部人都跑来表示要跟随他。
也是,谁也愿意跟着自己熟悉的人。所以诺龙三兄弟,看到一个好的都跑到叶明林那里了。
叶明林混了这么久,当然很会做人了。
为了和那三个同样有任务的人不会太怪自己,而且也是为了战斗力的均衡。
在那些强壮的奴隶中,他只挑了四分之一,诺龙三兄弟每人分得一份。
这三兄弟不由对叶明林大有好感。他们知道,如果叶明林要的话,一个好一点的自己都挑不了。
叶明林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礼让的行为,为他们四人以后的友谊建立了基础。
在雷云命令完后,那愣小子见雷云提也不提自己,不由急道:“大哥我呢?”
“呃。。。你就带领你那帮小弟,跟在我身旁吧。”
雷云对这个自己不知道那里冒出来的小弟下了命令,雷云到现在还没问他的名字,忙得忘了。
而那小子,听到任务后就高兴的跑了,他到现在也没报上自己的名字。可能也忘了。
“糟,我忘了问他叫什么名字。”
雷云望着那小子的背影拍了下脑袋。
丽莎笑了下:“我帮你去问吧。”
刚想离开,那个管头忙拱手说道:“主人,他叫云飞升,听他自己说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他是个孤儿。”
管头见雷云成了所有奴隶的新主人,也就跟着改口了。 “云飞升,呵呵,蛮好听的。哎呀,我还忘了他怎么会认我为大哥的。我没见过他啊!”
“还是我去问问吧,说不定他是大哥哦。”丽莎笑着说完就跑入人群。
雷云对那个云飞升,充满好感,可能从他身上看到了以前活泼开朗的自己吧。
相信丽莎也觉得他有点像自己,不然她不会特地跑去问云飞升的。
因为她一向不和其黑衣众以外的人聊天。
自己现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了,刚开始只有自己一人,接著有黑衣众三百人,现在则有这里的六万人。
活泼开朗?在成立黑旗军时,自己就知道这些将要失去了。
雷云刚想叹息,就听到身旁有一个人先叹息了。
吴总管恭敬又拘束的站在雷云身旁,他知道自己不适合战斗,也不会计谋。
主人让自己留在身旁也是为自己好。
他虽然明白,但还是很后悔自己为何不学一点计谋和军事呢。不然自己不会成为奴隶,现在也能当好主人的参谋。
想到这不由暗暗叹了口气。
虽然这一声叹息很小,但逃不过雷云的耳朵。
雷云笑着向他说到。
“吴总管大叔。。。”
刚喊出这话,吴总管慌得忙跪下磕头,用恐慌的声音结结巴巴的说道。
“主人。。。奴才。。。奴才不敢当主人这样的称呼!”
他说完连连磕头。
见到他那样子,在这一瞬间雷云明白到自己的理想将要变质了。
他读过许多历史,没有哪个时代能跳过历史运转的规律。
奴隶社会不能直接到民主社会的。
就算强行建立民主社会,也会在一瞬间崩溃。
不是说自己不愿意,而是这个时代的人自己不愿意。
只有遵照历史的规律,推翻奴隶社会,建立封建社会。
世界才能获得统一。虽然不合自己的理想,但对生存在着个奴隶社会的人来说,却是梦寐以求的理想。
“起来吧。”
雷云叹了口气说到。自己取得现在的地位,连说一句礼貌的话,都可吓得听的人跪下磕头,那自己获得天下后,又会变得怎样?
雷云又叹了口气,这条路是自己选的,只要是对的,自己就得走下去。
“是,奴才遵命。”
吴总管颤抖着爬起来,额头已经出血了。
“吴总管,你以后不用自称奴才。”
见到吴总管又恐慌的想跪下,雷云忙制止道。
“你管理财政的能力怎么样?”
吴总管见问雷云问道,不由恭声应道:“主人,我的能力还可以。”
“还可以?有能力管理这座城市的财政吗?如果你是这城市的财政官,你有什么计划说来听听。”
“奴才有这能力!”
吴总管相信自己的能力,要不是逆风城主老是从公库往自己私库运钱,逆风城一定成为一个富饶的城市了。
现在听到雷云的问话,当然要卖力表现自己,不然自己有何资格跟随主人呢。
“这个城市,奴才虽然了解得不很详细,但奴才知道这座城市人口有二百多万,奴隶十多万,整座城长三十公里宽二十公里。在东方大陆可算是大城市,如果能合理的运用劳力和土地,肯定能成为世界第一城,但是他们依靠世界大扶从山的支持,不大力开发和发展农业、科技。这城市的粮食、物资都是用金币换成的,您来的时候,也见到离开市中心的城区都变成荒地了。奴才认为夺下这城市后,一定要大力开发农业,只有农业兴旺,百业也才能兴旺。而且也能支持军队的扩张。这就是奴才的一点愚见。”
“嗯。”
雷云知道,商业虽然能带来利润,但战乱的时候,商业只是武器商人的专利。
而且军队除了军饷就是军粮了,钱自己大把,就怕没有粮食可买。
而且以前自己才三百人,吃的问题很好解决,现在可是六万人了,没有粮食的支持,根本不能进行下去。
“很好,你就负责管理黑旗军以后占领地的财政吧。”
“啊!”吴总管愣了一下,但马上跪下磕头。
“奴才愿效犬马之劳!”
这时丽莎回来了,一见雷云就笑道:“雷云,你知不知道?云飞升他是在逆风城斗技学院,见到你的威风,从此就认定你这位大哥了。你还真是大哥,他今年才16岁,真难相信竟然长得这么壮。”
雷云听到后,笑了一下。想到自己第一次跟人战斗,想到小美丽,也想到了丽莎。
看着身旁笑得很开心的丽莎,“只有丽莎姐姐才会跟以前一样的对待自己,要是所有的人见到自己都很恭敬恐慌的样子,自己哪受得了。”
正胡思乱想的雷云被丽莎的话,打断了。
“云飞升,他说是因为别人送给他一只鸡所以被抓了,接着被卖到这里来的。”
“我看是他偷了别人的东西吧。”
雷云皱皱眉说道,一只鸡就可以把人变成奴隶?刑法也太乱来了,看来要制定一部法律。
“哦,吴总管,你和叶明林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
吴总管恭敬的应道:“主人,奴才是。。。”
。。。。。。
当雷云他们一边听吴总管讲述他的经历一边等待诺龙四人编组军队时,在市区内的殴达正带着几千人四处找敌人,以期更多的消灭城内守兵。
殴达在投降重装步兵的告诉下,才知道这座城市有多大。
一想到那些数字,殴达觉得自己的脑袋也变大了。
几十公里长几十公里宽的城市,用走的走到何时?
“要是有很多马就好了。”
殴达拍拍自己的坐骑,并看了看身后几千名因为盔甲重量而慢吞吞的步兵们。
一名耳尖的步兵,忙靠前来禀报道。
“大人,这条街尽头转角有一个车行,可能没有马匹,但大人你们的马能。。。”
那位步兵不敢说下去了,在这个世界,骑兵不能允许自己的坐骑成为拉车的马匹。
这是有辱骑士的尊严。当坐骑受了不能再上战场的伤或者衰老后,大都是亲手杀掉厚葬的,根本不会卖掉或宰掉吃了。
殴达当将军时,也亲手杀过几匹爱马。
他明白步兵不说下去的原因。如果自己还是当时的万骑长当然不会让坐骑去拉马车,但自己现在只不过是一名被解放的奴隶。
而且也是黑骑军的一员。完全不用去理会那些什么的骑士精神。
殴达对那名士兵大喊。
“马上带路!”
那名士兵一愣,但忙应道。
“是!”
说完他就跑在前头了。他知道这位大人为了胜利完全不在乎什么神圣的骑士规矩。
这条街不长,一下就到尽头了,一转角就看到了一间门扉紧闭的车行。
这一路来所有的门店都关上了,地上除了垃圾就是几具尸体。人都跑光了。
这是那伙跑进城掠夺的拥兵们惹的,因为这条街离攻下的城门只有二公里。
那帮家伙不但四处宣扬城门破了的消息,而且还喊着黑旗军的口号,到处打家劫舍。
殴达找敌人的时候,就亲手处死了那些家伙。
本来殴达对雷云下的格杀令还不以为然。
等被救的人听到自己报出军号后,露出那像见到恶魔般恐惧和厌恶的神色。
这才明白到那些败坏军队名声的人,一定要格杀,不然就算得到这座城市,也得不到这些居民的心。
“不知道黑衣众们有没有完成任务呢?应该还没有吧。”
殴达自语道,因为远处还有吵杂的声音。
第121章黑衣人
殴达正想破坏车行的大门时,从街的另外一个转角,有五个人跑来,前面是一男一女两人。后面追着的是三个舀着刀剑衣甲鲜明的武士。
殴达刚想命人上去解围,转角又跑出两名骑士。
一下子追上后面的三人,用长枪一枪一个,把三人刺倒在地上。
在前面两人听到声音后,回过头来时,那两名骑士向殴达这比了个手势,就策马走了。
殴达笑着比了下手势,因为那两名骑士正是奉了雷云格杀令的其他黑衣众。
殴达没有理会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人,径自破门搞到了十几辆马车。
这些马车都很大,因该是货车。管他什么车能运人就行了。
殴达把马匹套上马车,刚想上车时,那两人走前来了。
可能他们认识殴达他们,不然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不可能靠近军队的。
殴达就是这样的想法下,等着他们靠近。
等能看到样子时,发现果然是认识的。
那个男的是向雷云投降开门,献上钥匙的城门队长。
等看到那个女的样貌时,殴达全身一震,不由张开口如被雷电劈中一样,全身颤抖着。
“太像了。。。”
殴达低语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