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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佣+番外by老红军-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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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梅那时在区法院的工作已经属於半下岗,虽然合同是两年之内拿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走人。可本科毕业工作不好找,过去连看都没人看的区法院,突然又来了四个学法律的本科生。其中一个拿著律师证的,立刻代替汪梅上庭子做了书记。
  汪梅没时间都能挤出时间盯著康健,况且现在几乎每天都空著。时间一久,争吵太多了,康健都记不得是哪一次了,提出离婚。而且立刻搬出了两人租的公寓,回到老娘和两个妹妹住的破楼。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6)
  认识五个月结婚四个月两人就拉开了离婚的旷日持久战。汪梅大概就是在和康健的离婚过程中真正爱上了这个男人,为他痴狂。而康健却精疲力尽遍体鳞伤。认识了方凯後康健还自杀过。所以从这点上看,汪梅真的应该算精神病患者,S型,就是专虐别人的那种。
  开始因为年轻,闹离婚也无法折损两人对生活的爱。汪梅根本无所谓,她能隔空打穴爱了康健四年,现在只要自己不签字康健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她有什麽可焦虑的?
  汪梅在大学就学会了一项养活自己的本领………法庭速记。要知道中国连速记人才都奇缺,更甭提法庭速记了。不在区法院蹲坑了,汪梅成了自由工作者。在哪个国家想自由又想有钱都意味著要有真本事。通过过去的关系,一个案子速记下来按字数领钱,汪梅除了养活自己,周末上康健家还能拎一只烧鸡和两袋水果。
  所以说康健後来的离婚战迟迟不能胜利的原因有很多,没有家里娘子军做强力後盾,就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颠扑不破的真理。汪梅在康健没发达时对他老娘和两个妹妹不簿,人心都是肉长的,东北人又最讲良心,不说反对离婚吧,康健老娘和俩妹妹也采取了沈默。
  大概是决不离婚的那份执著分散了汪梅的“盯力”,两人分居後汪梅倒很少盯康健了,只是康健每一次来找她她都会坚决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离婚是为了解脱汪梅对自己的禁锢。康健回娘家住了,汪梅又不盯著他了,他一到汪梅这儿让汪梅签字,汪梅不答应,从两人曾经一起生活过的公寓里出来,康健就有点想不明白自己到底为什麽要来这里?又为什麽非要离婚?
  古怪的事发生在两人闹离婚不到一年的时候。那是个周末星期五,康健没事,下了班又去汪梅住的公寓,理由又是找汪梅签字。
  开门的汪梅显然在哭。康健一看就愣了。进屋後汪梅告诉康健,下午在庭子上,有个副庭长想占汪梅便宜,她反抗,那人居然抽了汪梅一个大嘴巴。
  汪梅把半边脸伸给康健看,果然是被打过的。康健虽然没有替汪梅出头的心,也在肿起的地方揉了两下,这一揉就揉出了事,两人……最後就光了,盖著一床被。
  康健喜欢方凯却不是天生的同性恋。相反,正因为方凯看清了康健接受男人实在勉强才阉了自己……三个月的夫妻生活,康健不想骗自己,他对床上的汪梅非常满意。
  汪梅这辈子除了康健再没有第二个男人。康健不要她了,她就出家做了尼姑。康健的第一个女人不是汪梅,是被汪梅匿名信吓跑的那位,认识方凯後康健还和别的女人上过床,但汪梅是康健生命里唯一合法的妻子。方凯属於特例,要把他算进来概念就有点混乱了~
  汪梅小月月,又天生闷骚。康健不是他随便就嫁的男人,而是她苦苦盯了四年的“目标”。四年有多少个夜晚?每一晚靠想著同一个男人高潮一旦抱你的真是他了换你你会怎样?
  所以,新婚之夜康健就发现自己的小妻子居然是个骨子里如此淫荡的女人?!可男人是天生的贱货。看著床单上的鲜血,只要明白她所有的淫荡只归自己男人就不觉得淫荡是女人的缺点了。唯有在床上,康健接受了自己从不了解汪梅的另一面。
  康健骨子里是很压抑的。出身贫穷,时时刻刻渴望跻身上层,又怕周围人瞧不起自己。这种人活得很努力也很痛苦,需要发泄口。康健也是婚後才明白,男女之间的床第,居然能使自己忘记现实的一切。
  他们在床上一直玩得很野。其实是汪梅启蒙了康健。毕竟,汪梅读“金瓶梅”的时候康健还没开化呢。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7)
  按理说两人已经分居了,而且在打离婚,再发生性关系…就有点狗扯羊皮的感觉。可最後…谁也没能忍住下半身的诱惑,到底还是做了。
  汪梅是那种心理上很成熟的女性。二十出头的肉体或许还有些青涩但她非常懂得如何在床上用精神带动肉体。大概就是对康健那份疯狂的爱使她不顾一切。新婚第二次房事就开始主动为康健做口交!第二次跟男人睡觉噢,就敢吃男人鸡鸡的女人在封建古老的东方实属罕见!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臂山。这是导演李安说的。在这里引用的目的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有做同性恋的潜能,而是说………在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份见不得人的肮脏,自私和秘密。
  康健为啥和方凯都断臂了,结婚了,生了孩子了,见了疯子汪梅两人还能上床?这是康健心底的秘密………只有和汪梅在一起,他才能体验到那种完全的享受而无需引导……人都是自私的。大概,只有和汪梅在一起做爱,康健才能体验到无需任何付出的那种快乐。
  具体点说,汪梅的口交水准,康健的二夫人方凯,练一辈子都赶不上汪梅。就凭这一点,自私的康健就抵挡不住汪梅的诱惑。
  那天晚上汪梅又把康健吃了个十魂出窍八魂。他用最後残余的二魂在汪梅体内奋力驰骋。快高潮时康健拔出了自己,将肥硕的老二送进了汪梅的嘴里。女人疯狂的吸吮令他很快泻了。康健在最後冲刺的时候总觉得女人的下身不够带劲儿,他喜欢把精华喂给女人……而比康健更疯的汪梅咽了男人的排泄物後,咬著康健渐渐偃旗息鼓的下身还是不撒嘴。康健在销魂的颤栗中盯著汪梅的眼睛,五分锺不到,下身立刻又大了起来~
  即将精尽人亡的康健拖著疲惫的身体离开汪梅的公寓。他非常恼怒。痛恨自己更恨汪梅……可这种狗扯羊皮的事,从那以後,两个星期左右就会在两人之间发生一次。
  康健那时事业还没到顶峰。除了汪梅,既没钱也没时间睡其他女人。一个年轻的正常男人,下身的欲火燃烧起来什麽疯狂的事都能做,况且每次都是汪梅主动诱惑他,康健忏悔十天不到就得在汪梅身上发泄一次,接著再忏悔再发泄……
  每次康健象嫖客一样睡完了自己就离开汪梅都很难过。她想留住康健可又不敢。康健疲惫的脸上再明白不过地写著“後悔”俩字,汪梅就怕自己再逼康健留下来,他下次就再不来找自己签字了。
  打离婚成了两人唯一的交点。利用唯一的交点两人还上床?!世界上大概没有比这对儿更禽兽的夫妇了。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了将近两年多。一个誓死不签字,一个好像也不往死里逼。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康健想,自己啥时候搬回汪梅那儿,两人“复婚”也说不定。
  事情的转机是因为康健事业上的成功。情场失意赌场得意。那两年康健甩掉了事务所的所有前辈後辈,渐渐成了事务所最大最壮的一根顶梁柱。
  前面不说老板有一女儿吗?虽然不是学法的,大学毕业也进了老爹事务所。小妞很快找到了心上人嫁了。可这二年爱情就跟股市似的,谁说得准明天是涨还是跌啊。
  很快,激情没了,感情走了,捉奸,离婚……
  不过,人这对儿属於比较理智的,正常的。好和好散。很快就形同陌路。
  天理良心,康健对老板的千金从未动过心,不论她是少女还是少妇。内妞儿对康健也没啥特殊感情,一个屋檐下并肩作战了三年多也没起过猫腻。按说,没有外因的话,两人根本不可能凑到一起。
  外因是啥?外因是康健老板。康健在离婚,自己唯一的女儿也离了。康健是事务所下一届最合适的继承人选,他做自己的女婿也不亏他。
  老头儿把意思流露给女儿,虽然有点吃惊,但刚失去幸福的女人有点心灰意冷。想想康健似乎也没什麽不好。婚姻不需要爱情。这是第一次坎坷的婚姻唯一让她明白的。自己爹没儿子,未来的丈夫就等於事务所继承人。目前,能继承老爹事业的,非康健莫属。她点头,算答应老爹了。
  老头儿又把意思流露给康健,康健吃了一大惊!首先,他有预感,汪梅大概一辈子都不打算放了自己。自己现在还算有夫之妇呢,他们就敢打自己主意?!这也太猖狂了~,婚姻法何在?其次,万一能离康健也不想再结婚了。哪怕遇到自己爱的人康健也抱定了不婚主义。现在这对象……不是别人,还是老板女儿?妈妈呀!这万一将来不行了,估计连离都不能离了。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8)
  上面两点是康健心里的“白人儿”对康健说的,康健心里的“黑人儿”立刻令康健想起了“结婚等於事务所”的等式。
  那时的康健,牺牲什麽都无法阻止他向上爬的决心。女人是什麽?是衣服,是窗纸……是通往事业顶峰的阶梯。一个人的内心,“黑人儿”往往比“白人儿”强大。康健没有明确拒绝老板,用自己还没离婚做借口稍稍挡了一下,但却利用工作之便,工余之便默默向老板的“准女婿”靠拢。
  那时候,到底能不能娶那女人?会不会娶那女人?连康健自己都说不清。他不能因为一个女人断送自己的前程,尤其在老板明确表示娶了女人事务所就是他的了的时候。
  脚踩两只船。康健就那麽拖著老板女儿,两个星期还到汪梅那儿逼她签回字。字肯定是签不到,偶尔就干点“其他事”。
  也不能算脚踩两只船。这头康健还是坚决离婚,那头,他从来也没明确答应过老板什麽。
  逼康健的又是老板!这把,不是老头儿是他的身体。一天,突然在事务所发心脏病了,被救护车拉去了医院。
  人一旦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就变得脆弱,不管以前是怎样呼风唤雨的强人。老头儿也不知道自己的时间还有多少,逼康健表态。一头是垂手可得的事务所,一头是女人。康健必须将两者合二为一他没得其他选择。
  皆大欢喜的结果令康健未来的老丈人现在的老板很快康复了。即使康复也不能再劳累,事务所的工作开始由康健全面接管。
  康健的本领远远在老头儿之上。有老头儿创下的声誉再加上康健的能力,事务所很快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事业是崭新了,可“旧人”还在那儿等著康健呢。康健还是比较有道德的,答应了老头儿娶闺女後就再没上汪梅那儿找“舒服”……汪梅不是死人更不是傻子,稍稍使了下旧招,马上知道自己丈夫要当事务所的乘龙快婿了。
  这下汪梅可真是司马光砸缸,缸是醋缸!气疯了。两人的关系刚有点冰消雪化的感觉又多出了这麽一位?!汪梅出面,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两人的性关系,康健那时还没从心里痛恨汪梅。这头没离又和老板女儿粘粘糊糊的,康健良心上也不好过。
  汪梅发现两人的关系後先找康健闹。哪条法律也没规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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