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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走到我的身边,环眼一闪,大手拍在我的肩上:“怎么看你又瘦了!”
我被拍得一咧嘴,笑笑没出声。
父亲拍着张飞的手,大笑着让他坐下来,吩咐开宴。
父亲在席间道:“我大汉立国至今四百二十七年,其间西汉十二帝,东汉十二帝,圣寿最长的,能活过六十岁的,无非是高祖(刘邦)、孝武(刘彻)、世祖(刘秀)三人而矣,此外活过四旬的七人,三旬的四人,三旬以下的高达十人,竟再无一人可到知天命之年。虽然是寿受于天,亦可见为帝之不易尔。想我刘备,虽为汉室苗裔,然自幼孤苦,又逢乱世,与二弟三弟诸人,北战南征,无立足之地。及得孔明,如鱼得水,会集群贤,统驭千军,借荆州,取两川,扫荡雍凉,定都长安,乃有今日之季汉。这第一杯酒,我敬孔明。”
孔明为百官之首,才华盖世,以法治国,事无巨细理得头头是道,不偏私,不护短,当赏时,就是仇敌也照赏不误,当罚时,便是亲故也照罚不殆,威望素著。民间百姓,常有视之为神人者。百官中,虽有李严等数人不服他,但今日宴间三人,却都明白孔明的重要的。
孔明忙长跪而起,道:“陛下此语,愧杀亮也。陛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故天下英雄愿为陛下效命,虽死不辞。亮一介布衣,身受陛下三顾之厚德,敢不效犬马之劳?”
父亲只一句话就拦住了孔明的话:“孔明,这评价,你当得起,你当得起的!”他举着手中的杯。
孔明举着手中的杯子,眼中闪着泪花,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第一部 风云渐掩英雄色 七 汉魏交兵(接第七十六章)
一
父亲转身向张飞:“三弟,你我兄弟同心一体,话我就不说了,干!”
张飞大笑道:“大哥!干!”
三叔一生随在父亲身边,视父亲如君、如兄、如父,那种感情,是旁人谁也无法替代的谁也无法体会的。
放下酒杯,父亲望着三叔叹道:“翼德,你的头发也花白了,我又如何能不老。不过,我也知足了,大汉二十余帝,我算是第四个活过六十岁的了,知足了。下面,该看孩子们的了。”
对于父亲的话,我们几个茫然不知所对。半响,三叔道:“大哥,你今天是怎么了,不好好喝酒,
净说这丧气话!”
父亲笑道:“好了好了,不丧气话,咱们说点开心事儿。阿斗现在也大了,三弟你准备好了没有?”
三叔一怔:“什么?”
孔明向三叔举杯:“三将军装什么傻,此次来长安,你都带了谁来?”
三叔大笑道:“唉呀大哥,这还准备什么,本就是订好的,亲上加亲的事,大哥怎么吩咐,小弟怎么办就是。”
我恍然明白,他们所说是我娶妃之事。不由一阵脸热心跳。我说呢,就算我再出巡有功,也不值得父亲为我设宴,原来却是为得此事。
父亲道:“娶太子妃,乃是国事,虽然季汉草创,百废等兴,一时还拿不出多少钱来,但是我也绝不会委屈了我的媳妇。”
孔明打趣道:“看三将军的样子,早是笑得合不拢嘴了。此事臣来请旨,必办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
父皇点头,一时三人讨论细节,又说起他们年轻时的趣事,各自大笑。我这个成亲的主角反倒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不过,成亲之事,本为父母之命,我倒也懂得这个规矩,所以并不放在心上。一时却又想起许灵儿,想起那个不知名的郭氏女子,到后来,孙尚香的影子却又浮现在眼前。
我摇摇头,把一杯酒灌了下去。
“阿斗?”父亲忽然叫我。
“父皇。”我忙长跪躬身,深怕自己方才想事时面上表情有些疏漏,引起父亲不满。
还好父亲并没有说这件事:“你此番代为父出巡,有何感想?”
“回父皇的话,儿臣此次代父出巡,端的长了见识,亦知父皇统驭群雄之难,开创基业之艰。只是自愧才能浅薄,无法替父皇多分些忧。”这些话是早想好了的,自然答的顺畅。
父皇听了竟是心怀大畅,点头笑道:“父子连心,你这番话虽有朝中答对的套路,但我相信你的话都是真心。为父老了,造化无情,造化无常,为父也逃不过这个运术。只盼着早日把这点基业做得强些,固些,再传给你,那一日我闭了眼,也就放心了。唉,为了你,为了季汉,就算是秦宓骂我,便又如何?如此艰难之时,我管得紧些,严些,到时阿斗继位,或宽或严,皆可恩自上出,由时而定,严些是承我之法,宽些是爱民保民,进退皆可自如。若我此时便休养生息,一是国力难挡曹丕孙权,二是一但我去了,阿斗可怎么来接这个烂摊子。”说着他把头转向三叔张飞:“翼德,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三叔耸然动容道:“我初以为大哥性情有些变化,是因为身体不好,病魔拿的,万万想不到大哥有如此深意。这实是季汉的福份,阿斗的福份,也是星彩的福份!”
孔明似早知道父皇此举的用意,神情没什么变化,只是笑道:“三将军,怎么连星彩的福份的话都说出来了,要说,也该是我这个媒人来说啊。看你这臣子不似臣子,岳父不似岳父的样子。算了,过两天去你家,好好请我一顿才是。”
三叔大笑:“你是我请都请不来的贵客。早想与你喝酒,可你却总以公务为由,说什么也不喝,这回你弟子与我女儿成亲,不喝可是不成啊!”
孔明笑道:“那是自然。”
三天之后,父亲的旨意降到张府:“……兹以车骑将军领司隶校尉益州牧之女,端庄贤淑,着封为太子妃……”旨意到达的当日,东宫的定礼也一起送到,不过只是十匹蜀锦、百两白银及一些器皿、三牲、糕点之类。我不讲求大办,况此时不是讲究的时候。先生开我玩笑,你这定礼太过简陋,当心新娘子不满。我说道,当我的太子妃,她应该有这个准备。先生不再说什么,摇着羽扇出去了。
三书六礼、文定大定,请期择日,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日子才算是定下来,我将于六月十六日大婚。
就在准备的时候,出了两件小事。
一是许灵儿从三叔家出走,留书说是去找姜维了。这让三叔在吃惊尴尬之余又摇头叹惜。本次大婚姜维不能参加了,边塞事务较多,他正在收伏一个部落,到了紧关节要的时候。许灵儿信中说,找到姜维后就回来,不误参加星彩的婚礼。从来没见过这样有个性的女孩子,难怪她的祖父会把她逐出家门。可是,她的眼光,可还真是挺准呢。
二是小王濬从益州来了。他本来受命随在三叔身边。三叔来长安时,分了两批,王濬在第二批,随同三叔的家眷一起到的。他见到我之后自然开心无比,又说又笑。然后他悄悄对我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子,让我成全。我问他是什么样的女孩子让他如此动心?他说,那个女孩子,叫张星忆。我先是大笑,接着张口结舌道:“难道你说得是星彩的妹妹?”王濬肯定的点头:“是啊。”我一阵头晕,似乎被触犯了什么一样。在历史上,张氏姐妹都是我的妻子,一是正宫,一是贵妃。可是想不到,王濬去三叔家几天,居然就看上了我未来的一个妻氏。我本不应答应,可是……“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份,似乎很难让三叔同意啊。”“我的身份!”王濬恼了,“我家也是世代簪缨,若不是你抢我来,我现在怎么也是公子王孙,出人投第。现在不但抛家舍业给你当了侍读,为你做事,你却还要说我的身份?告诉你,我王濬不是无能之辈,论行军,论治国,没有一样比旁人差的。你帮还是不帮,只一言而决,何必说什么门第?你重视门第么?”王濬说得我无言以对。确实我对不住王濬,而王濬住在三叔家,看上他的女儿也是极为正常的。算了,一切顺其自然吧,反正我连姐姐都没娶呢,哪里管得了妹妹的事。我当下答应过后让王濬与诸葛乔一起出仕。
在处理各种小事的时候,我与孔明用这段时间做了一件大事--对曹魏用间。
孔明先生除了给我当大媒这件事外,极少对参予我家的家事。包括刘升之在的时候,他也很少说什么。关于刘升之或安神药,我不知道他知道多少,但肯定的一点是,这些事并没有瞒过他。但他从来不提。这是他的高明处,也是他的洁身自爱。在他的心中,父亲和我和季汉,是一体的,是很难分出轻重来的。但是若提到公事,他必潜心一意的帮我。
孔明计算出五月二十九日有日食。古代,日食被视为一种上天对帝王的警告,认为是政德不彰引发上天的不满。每当这时候,皇帝就要检视自己哪里做错了。而自东汉以来,每当此时,朝中不再弹核帝王,而是弹劾丞相和三公。所以人们说这时的三公,只是备员而矣,空架在一个高架子上,不知什么时候闹场蚂蚱或发场水就下来换成了别人。
而曹魏此时的太尉正是三国最有名的老狐狸贾诩贾文和。他本是武威人,身怀奇谋,胆识过人,阅历繁复,志节深沉。他的品质里也许有着种种别人难以企及之处,但就客观效果而论,东汉末年的天下大乱,他难辞其咎。他帮着李傕、郭汜打破长安,戮王允,诛吕布,将堂堂汉家朝廷,交入两个无赖军棍之手。数十万户的三辅地区,经过李傕、郭汜的放兵劫掠,仅仅两年间,民已‘相食略尽‘,尸遍长安。虽然此事或不是出于他的本心,但却是他一手造成的。也因为这个,我对他极是反感。不过,仅凭一次日食,便能让他下台么?我可不相信。
孔明笑道:“少主以为,曹魏现存之人,谁是我们的对手?”
我想了想,道:“曹魏人才众多,雄杰如云。若言杰出者,此时曹操手下郭嘉与二荀已故,只余贾诩。此人近年来虽然深入简出,但在曹丕面前实有一言九鼎力。此外当是四友(司马懿、陈群、吴质、朱铄)四聪(夏侯玄、诸葛诞、邓飏、玄畴)诸人,司马懿其人之智,远高余其余众人,当可以先生敌手。”
孔明点头道:“不错,此计便要对付贾翊和司马懿二人。”
我不由感叹,先生不出手是不出手,一出手居然便要以一敌二,可是,贾文和与司马仲达是什么人?那都是一步十计的人物,怎会轻易上当?
“先生,此二人智计非同小可啊。”
孔明道:“正是因为他们的智计非同小可,我们才要先下手对付他们。贾诩其人智计,每每思之,亮亦为之胆寒心跳,若非其人年纪已迈,两军对阵,亮无十足把握胜他。
司马懿,其人出身豪门,能谋善断。举几个例子,可知道他的厉害。数年前,他便指出荆州刺史胡修粗暴,南乡太守傅方骄奢,都不应驻守边防,曹操未予重视。后来,当关将军围樊城之时,这两人果然降顺。后曹操欲迁汉都许昌来躲避关将军锋芒,又是被他劝阻。去年曹操去世,朝野危惧,司马懿管理丧葬诸事,内外肃然。曹丕即位,司马懿受封河津亭侯,转丞相长史。当时孙权率军向西,由于我军细作鼓动,曹魏皆以孙权欲取襄樊。朝臣认为樊城、襄阳缺乏粮食,不能抵御吴军,请求召守将曹仁回驻宛城。司马懿则认为孙权新破关将军,暂时只求自保,不敢进攻,所以不该放弃二城,曹丕未依其言,命曹仁放火烧毁二城。后来孙权果然没有入侵,曹丕悔之不及。此人之智,高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