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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麦克也开始给两个陌生人相互介绍起来了。“这是我的老朋友,约翰华生。”
年轻人把手机的翻盖打开,然后按了一组号码开始发短信,他似乎漫不经心的问:“在阿富汗还是伊拉克?”
约翰和麦克安静了一下,然后约翰意识到年轻人好像是在问自己,因为明显跟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一个扯上关系的,就只有自己了。所以他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的问:“什么?”
“哪个国家,阿富汗还是伊拉克?”年轻人转过头来看向约翰,约翰虽然没有了武功,但眼睛还是很尖利,他看到了年轻人眼底几不可察的笑意。
这样他很不高兴,因为约翰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很像一个人——狄仁杰。
狄仁杰就跟他一样,喜欢故弄玄虚,装神秘!
“阿富汗。”约翰看了一眼脸上带着轻微笑意的麦克,知道绝不可能是他告诉对方的,所以他问年轻人:“抱歉,你是怎么知道的?”
年轻人发完了短信,看着被推开的实验室的门,随手把翻盖手机还给了约翰:“茉莉,咖啡来了,谢谢。”
被称为茉莉的女孩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约翰看不出美丑来,因为他就是典型的高鼻深目的女孩子,不太符合约翰的审美观。
年轻人接过茉莉手上的咖啡,有些奇怪:“口红呢?”
茉莉有点犹豫,以及失望。“它对我没用。”
“是吗?我觉得很有用。”年轻人说:“没有它,你的嘴就太小了。”
“好吧。”茉莉脸上的失望更明显了,也许她期待的并不是这一句话。
年轻人回到了他原先的座位,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与此同时还开口问:“你对小提琴感觉如何?”
约翰虽然是从千年之前的大唐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他一向适应良好,表现的自然很正常。可是遇到这个可能会跟自己合租一间房的年轻人之后,他发现自己经常性的卡壳了。比如现在,他看了一眼送咖啡的任务结束而开门离开实验室的茉莉的背影,以及含笑看着自己的麦克,再一次意识到年轻人是在跟自己说话。
约翰不太高兴,虽然他并不一定要在谈话中占主导的地位,但起码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连谈话的节奏也掌握不了。
约翰一边告诉自己,麦克在身边,自己不应该暴露出本性,让人察觉出异常来,一边装作茫然无知的样子,问年轻人:“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在想事情时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不讲话,你介意吗?”年轻人转过头,眼神认真的看向约翰:“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然后他抿嘴笑。
约翰觉得,这个人的缺点绝对不止这一些。
他没有问麦克什么你把我的事告诉他了的蠢话,因为麦克不可能一开始就知道今天会遇到自己,也不会确定自己会答应合租的事,而在自己同意了麦克的提议之后,自己一直跟在麦克的身边,也没看到麦克打电话或者发短信。
所以约翰直接开口问年轻人:“你是怎么知道室友这回事的?”
“我本人。”年轻人转过身拿起自己的黑色风衣,穿上。“今天早上我告诉麦克,我这种人找个室友有多困难,结果刚过午饭时间,他就来了,带来了一个老朋友,显然刚在阿富汗军队服役过,所以这也不难猜到吧?”最后,他给自己系上了棕黑色的围巾。
“你怎么知道阿富汗的事?”
“我找到了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好地方,价格我们一起的话能负担的起。”年轻人从放风衣的桌子上拿起他的手机,塞到了黑色风衣的口袋里。他继续答非所问:“明晚七点整,在那里碰头。”
就在他站在了约翰面前的时候,又突然记起了什么,闪身走开。“抱歉,我真健忘,把鞭子给忘在停尸间了。”
“等等!”约翰虽然前世活了二十五岁,再加上这个身体本身的二十九岁,也算是个五十四岁的老人家了,可是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头脑还是很灵活的,却在现在有点跟不上节奏了,这让他很措败。
“等什么?”年轻人开门的手停住,不明所以。
“我们才刚见面,就要一起找房子?”约翰识图来挽救一下自己的尊严。
“有问题吗?”年轻人很不解。
“我们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约在哪里见面,甚至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是的,名字!就在刚才,麦克跟这个年轻人介绍了自己,可是却没有给自己介绍这个年轻人,自己连该怎么称呼对方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的军医,刚从阿富汗被遣送回国,你有一个哥哥很关心你,你却不愿意得到他的帮助,你对他不满,也许因为他嗜酒,更有可能是他刚抛弃了他老婆,我也知道医生认为你患有伤残心理后遗症,恐怕这诊断很对。”年轻人没有丝毫停顿的说完,他自信的挑了挑眉:“作为室友,这些够了吧?”
然后,他打开了门,在他跨过门扉之后,突然又回过身来,“我的名字叫夏洛克·福尔摩斯,那里的地址是贝克街221b。”他给约翰抛了个眼神,然后终于舍得跟麦克正式的打了声招呼:“下午好,再见!”然后离开了实验室。
除了约翰有的是一个姐姐而不是哥哥这一点,以及他一点都不在乎哈利瑞抛弃克拉拉的事实之后,这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男人基本上都说对了。
哦,不,还且一点。那就是约翰的伤其实早就好了,现在不过是在假装而已。
约翰用带着点崩溃的眼神看向麦克,而麦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回应了约翰:“是的,他一直都这样。”
约翰打了辆汽车回到了哈利瑞给他租的房子,在床上打了一会儿坐后,惊喜的发现自己终于练出了气感,丹田之内有了一丝内力的流通。
等到晚上时,他突然想起了福尔摩斯用自己手机发了短信,他拿出来搜索了一下,发现短信的内容写着[如果哥哥有绿色梯子就逮捕他,sh。]
现在的网络很发达,要找什么,想知道什么,只要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能通晓天下事,简直就像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一眼,而裴东来版的约翰自然也知道这一点。
约翰打开自己的手提电脑,在谷歌上来打上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因为他觉得,这样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没无名。
最起码,他会有一份自己的网站或者微博!
而且现在的约翰觉得,这个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点都不像狄仁杰了,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比狄仁杰那个老家伙更讨人厌!
第3章
约翰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他计算了时间之后,提前了一点到达贝克街221b,到达的时间是晚上六点三十五分。
不过,就在他下了的士,站在贝克街前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刚好下了的士,一眼就看到了对方。
因为约翰有种和周围人格格不入的气质,孤傲淡薄,虽然夏洛克和他接触的不多,但直觉告诉自己,对方是个不服输的人,与自己一样喜欢冷嘲热讽,只是他大多是无意的,而自己却是有时候有故意的成份在里面。
“福尔摩斯先生。”约翰发现了从的士里出来的合租人。
夏洛克笑了一下,觉得两个人不应该这么生疏,所以说道:“请叫我夏洛克。”然后两人握了一下手。
来到221b的面前,约翰不得不承认这里很不错,但该问的问题还是要问清楚的。“这里的位置很好,应该非常贵吧?”他现在已经不是大理寺少卿裴东来了,而且身后也没有家世可供支撑,军队发给的抚恤金花一份就少一份,然后不得不开始省吃俭用了。
看出来了约翰的窘迫,夏洛克按了门铃之后,难得一次善解人意的为约翰解释:“房东赫德森太太给了我特价,她欠了我一个人情。因为在几年之前,他丈夫在弗罗里达被判处无期徒刑,我出了点力。”
约翰眉间忍不住跳了几下,按照惯性思维的问:“所以,你让她丈夫免于死刑?”
“没有。”夏洛克给出了答案:“我指证了他,给他板上钉钉。”
好吧,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没什么好奇怪的!
门被打开了,门的另一头走出来一个慈眉善目的六十岁老太太。她很热情的跟站在门外的夏洛克来了一个拥抱,亲昵的叫了他的名字,然后在夏洛克介绍了站在旁边的约翰华生之后,以同样的热情想给对方一个拥抱。
不过,被约翰给躲开了。
毕竟这个身体虽然是约翰的,但是约翰的灵魂已经死去,占着这个身体的是裴东来。在大唐,虽然很开放,却没有男女相见就搂搂抱抱这样的规矩,所以面对的即使是六十岁女人的热情,他也一样有些吃不消。
幸好赫德森太太并不计较这些,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让尴尬的约翰跟自己握了手之后,侧过身子,让他和夏洛克进来。
租住的房间在二楼,楼梯的墙壁上铺着画着不显得密集,也不会稀疏的树叶墙纸。
夏洛克手里有钥匙,他打开了房间的门,让约翰先进去房间。
房间出乎意料的好,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可好多了,一个客厅,一个厨房,关着的两扇门应该是厕所和卧室,连着书架上都摆满了书,可惜就是有点乱,而约翰如实的跟夏洛克说了这一点,并提议他把这些垃圾给清理出去。
这一回尴尬的人轮到夏洛克了,他快步的走到那堆‘垃圾’的面前,诚实的说:“我可以把它们都放放好。”
夏洛克把放在桌子上的卷宗给塞到了书架上,把记事本放到了风衣口袋,把一张写满了字的纸条放到了壁炉顶上,然后把一把小刀给插到了纸上,固定下来。
约翰一直在注意着夏洛克的动作,所以他发现了同样放在壁炉上的一个骷髅头骨。“这是怎么回事?”约翰突然想到了鬼医汪驴的奇怪嗜好,他开始由衷的希望自己的室友不是跟他一样奇怪的人。
“我的朋友。”夏洛克说,但他并没有具体的解释什么,只是转过了身,把话题转了回来:“你觉得如何?华生医生。”
“楼上还有一个卧室。”一旁的赫德森太太插了一句嘴,不过她显然对自己的提议有些不以为然:“如果你们需要两间卧室的话。”
“当然需要两间。”不明白赫德森太太话里的意思,约翰眨了眨眼睛。
“你不用担心,这里什么人都有。”赫德森太太以后约翰是不好意思了,于是她笑了起来,带着一丝八卦的口吻说话:“隔壁特勒太太家那对还结婚了呢。”
“……”约翰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话,一时间信息量太多,有点接收不良了。然后,他忍不住看向夏洛克,有点疑惑是夏洛克还是自己做了什么,才会使赫德森太太产生这样的误会。
赫德森太太看到约翰没有反驳,有些高兴的笑了笑,开始斥责起她亲爱的朋友夏洛克来了。“夏洛克,看看你把这里弄得多乱。”然后走进厨房打算帮忙收拾一下。
约翰也懒得多费唇舌,况且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他拍了拍沙发的靠垫,然后坐了下来,神情冷傲的看着夏洛克的身影。当他看到夏洛克打开了电脑的时候,约翰突然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