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我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看着眼下的城市越来越小的时候,最后消失在视野。留下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灰色的云层,再也没有当时的那份不安的感觉,只能安静得躺下来。
带上了耳机,略带金属质感的音乐敲打我的鼓膜。我细细一看腕表,时间已经指向21点了。没有一点倦意,强烈的兴奋感替代了其他情绪。
外边的月亮透过窗撒在我脸上,颇有懒洋洋的味道。不过没持续多久,飞机一下子就飞到了另外一个国家韩国,正当它往下坠的时候,说明即将到达首尔了。
当我到达到首尔的时候已经是北京时间21点45分了,走出仁川国际机场,夏天潮潮的风,与上海没什么区别,深吸了口气,空气也和上海差不多。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满是美女的世界,给我感觉堆积成一个人工美女基地,我对人造美女的兴趣大减。按照空姐的安排住进了附近的宾馆。
这一刻,有点时空转换的味道,就这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从一个城市切换到另外一个城市,而且不是同一个语言的城市,发现沟通困难的我,如此的无助。尽管如此,我还是对首尔这个城市充满了极强的新鲜感。
那是一个具有青春活力的城市,我可以从机场里忙碌人群的脚步能读出那种朝气蓬勃的激情。当然,未能在这个城市逗留是不小的遗憾。
我拿着手机,百般无聊地玩耍,发现竟然不能起作用,手机成了摆设,猛地想起,这里是韩国的地盘,不能发短信,也不能打电话。看着手机上面的时间表。无所事事的我,决定美美的洗个澡,然后去睡觉。
空旷的宾馆,带着倦意的我,即使再大的寂寞也不能阻挡我昏昏沉沉睡去的脚步。如同死了般,不能被唤醒。
那张温暖的床,带给我家里一样的感觉。于是,开始了错位的梦魇。
我还没来得及喜欢这个城市。在天微微亮的时候,被大巴接走,然后再次搭上了航班。踏上了去华盛顿的旅途。我对瞬间的移情别恋甚是崇拜,能一下子喜欢上首尔这个城市,而且不用一览全貌,就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城市。
进入机舱,我坐下来,心情居然与昨日类似。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重复昨天的事,然后去寻找悲伤,恋恋不舍的感觉,最后整个事情的结尾是兴奋替代了先前的感觉。因此我觉得人的本性里,隐藏着喜新厌旧。
最让我失望的是,我的邻座不是昨天的那个可爱的韩国小孩,而是金发蓝颜的外国姑娘。我并不能确定她的国籍。毕竟,美国是众多人向往的国家,全世界的人都喜欢跑美国来看一看,这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开始试图性用英语跟她交流,幸运的是她懂英语。
“你好!去美国留学的吗?”我尽力用友好的姿态跟她打招呼。
“不!是来度假的。”她礼貌性的微微一笑,继续翻阅着英语报纸。
“你是韩国人?”我这一问顿觉得后悔。觉得这个问题太缺乏技术性。
“呵呵,我是关岛人,途径韩国逗留了一会,现在去美国。”她笑了一下,然后收起报纸,打算与我攀谈起来。
整个旅途一个人的寂寞是可怕的,如果身边没有可以说话的人,我会闷死的,好在我身边有着一个愿意跟我说话交流的人,这样,我的旅途没有这么无聊。
其实,人总在寂寞的时候最八卦,只有无聊的时候才会去获取一些没有营养的信息来娱乐下生活,越是八卦的人说明其越无聊。于是不由感慨,生活中,无聊的人还是挺多的。
这个时候,发现我稀奇古怪的念头很多,我开始告诫我自己这回不能兴奋过度,于是这样一想,心情慢慢转好,已经没有先前一天那么复杂,不过多的是在空中颠簸了20余小时后的劳累。
长达20小时在飞机上坐着实在是让人痛苦的事情,想必飞行员成天长时间在机舱里坐着是多么难受的事情,于是,我对飞行员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突然不习惯在飞机上黑夜与白天的切换,感觉很快的样子,黑夜还不够长,一眨眼就是白天。我都快搞不清是白天黑夜了。
抵达华盛顿已经是北京时间21点多。
但是,一出机舱,那刺眼的阳光照射下来,洒在我身上。与上海一样炎热。皮肤上有一种炙热感。我眯着眼看看天。果然碧空万里,真是一个好天气。
我立马做出舒适的动作,伸伸懒腰。然后伸开双臂,从内心深处叫喊着。
华盛顿我来了。
20多个小时的颠簸,屁股痒痒的,我还没来得及去抓因为出汗的原因黏在屁股上移位的内裤边缘线。我满心焦急寻找那个接我的人。我知道接我的是一位黑人朋友。
但是进了机场立马就晕过去,满目都是黑人,人来人往,我却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接我的朋友。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发现一张牌子,上面那熟悉的中文写着“欢迎于秋来华盛顿”下面一行英语写着“Hello!QiuYu;weletoWASHINGTONDC。”
我那个时候特别激动。不停地向举着牌子的朋友挥手,并且还大声叫着“嗨!嗨!”
那黑人看到我也同样激动,挥手的幅度很大,生怕大家不知道他的存在。
我一路小跑过去。
“你是于秋?G校新生?”他咧开嘴,里边的白牙甚是好看。
我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
他伸出手要和我握手。“我叫Mikel,很高兴认识你。”
又是那白牙,因为黑色的皮肤对比,显得牙齿更加白,白的让人嫉妒。
我也伸出手礼节性得握了下手。说了声“谢谢。”
这个时候,我近距离发现了一个问题。
虽然我有1。78米的身高,但是站在Mikel身旁就像一个侏儒一样。
不可否认,我眼前的黑人长得相当的强壮。目测下来身高也不会低于1。95米。完全是一副标准的运动员身板。内心一阵忐忑,真担心某天要是闹矛盾了,他会不会一下子把我弄废了。
一想到这里,我顿时不寒而栗。
我想拍拍他的肩膀,结果发现身高的差距,只能拍着他的背。
“嗨!你打篮球的?这么高?”我边说边比划着。
“噢,不是啊,我生下来就是这样子的。”他想了会继续说“我最近玩音乐,跳街舞,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
“哦,这样啊。”我把嘴张成了O型。
“走吧。”Mikel不由我分说,抢下我手中的行李箱说“我来吧,看来你挺累的。”
“是的,很累。”我不好意思笑了一下。
于是,我对这个黑人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实际上,美国的黑人都非常的好客,他们是很热情友善的,而非媒体所描述得那样充满暴力,叛逆性格的。由此可见国内的媒体把黑人妖魔化到这种地步。我当时的恐惧就在他的微笑中一扫而空。
出了机场的大门。来到地下停车场,Mikel把我的行李塞进他骑车后厢,发现美国人对小型厢式货车颇有特殊情感。有点农村来的感觉。
Mikel是个很热情的人,这一点不能否认,美国民族果然有海纳百川的气概。给我有种雷锋在美国的错觉。他带着我坐着他的车走了。
从攀谈中得知,他是加纳籍后裔。他的父辈从非洲土地上迁徒过来,在这片美洲土地上奋斗着。
美国对于Mikel而言,是他的第二个故乡,他生于这片土地,一直在这里成长着。对这里的一切相对我来说比较熟悉。
于是,听着他叙说着他的成长史,从中感受着着不一样的美国文化。就这样在交谈中,不知不觉来到了G校的门口。
我顿时惊呆了。与我那边的学校不同的是,这里完全是开放式的学校,没有围墙围着,中间就一个校牌说明了G大学的地标。
然后门口又没有保安警卫这样的人戒严。确切地说连校门都没看到,就看到一条路从外部直达学校内部。
我还没来得及惊讶,更让人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
一转弯就进了一个超现代的校区。我在心里嘀咕着这还是学校吗?感觉就像是那么大的公园里嵌着带有现代化图案的建筑物,而且建筑物给我的感觉,层高空间很大,挺有LOFT的感觉,大多数人都喜欢两层当一层用,有多大的空间,就自己想象了。尽管外观上看起来还有些年头了。但是我还来不及欣赏,被车子带进了宿舍区。
来到了一个学生宿舍楼前。当我从Mikel嘴里得知里面没有男生楼女生楼这个概念,一想到旁边很有可能住的是女生,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在美国留学生涯里,守身如玉基本上是没戏了。
我还没来得及惊叹,Mikel找好位置停车,帮我把行李拿下来,带进去一看,果然有种非常震撼的感觉。
在进来之前,我就这样在暖洋洋的华盛顿的阳光照耀下,顿觉自己熠熠生辉。据说是80年代的建筑,看上去有点破旧,说真话,看看宿舍楼几乎与老旧的公房无异。第一眼看上去就感到有点失望。
但是,走到里面看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便忍不住称赞起来了,里面的设施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完整的中央空调体系不说,里面的设备完整,要什么有什么,感觉与宾馆无异。
所以什么叫反差?这就是反差,很多人喜欢看表面的东西,殊不知到里面的才是重点。谁会喜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啊?人总是会被表象所迷惑。美国人把功夫都下在内部了。内与外构成极为强烈的反差,我开始不再计较那外表破旧的宿舍了。
于是,我对我的房间多了一份期待,希望到自己的房间看一下,会有不一样的惊喜,与其说是学生宿舍,倒不如说是学生公寓。至少挺有家的感觉。
在Mikel的带领下我办理了入住手续。最后来到了3楼的B房间里。打开了门之后发现,在这之前有人比我早一步到达房间了。鞋柜上多了一个拖鞋。
于是我略带困惑的眼神投向Mikel。Mikel向我解释道,每个宿舍都是二室一厅的配置,也就是说,每个宿舍两个人。我顿时恍然大悟。
可能我开门的声音惊动了正在房间里做事情的室友。于是他跑出来的时候,我差点有种老乡见老乡,泪汪汪的冲动。
与我同一个房间的是俊美的东方男子,长得比较矮。不过他的穿的衣服相当的新潮,让我看起来更像是他的陪衬。我这片绿叶来衬托他这朵红花。顿时感到有点忿忿不平。
Mikel告退,说他还有接待新生任务,但对于接待我的任务已经告一段落了,对于Mikel的热情,我表示感激,连声道谢之后,很遗憾与这个非常健谈的Mikel告别。
我想,我和他一定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可是,他不是我这边的人,也就是说我很有可能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Mikel了。为此我难过了一阵子。
我放下行李,向那东方俊男展示迷人的微笑以示友好。他也报以微笑。
我开始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孩子,穿着沙滩裤,暴露出来的部分皮肤甚是雪白。让我惊叹的是,他的上衣穿得相当的另类,明明个子长得不大,非要穿大一号的衣服。感觉有些怪异。衣服下摆都到膝盖附近。就象一个矮子穿姚明的衣服一样滑稽。我憋住了笑,我知道我这样笑是很不礼貌的事。这些年头流行穿大一号的衣服。可惜我不走这个潮流。
我伸出手,不管在什么地方,与室友打好关系是最重要的事。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