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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你知道这两天K城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就在今天早上,唐毅成当着所有董事的面,正式宣布任命唐渊为唐朝集团执行副总裁。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地位已经和太子爷平起平坐,距离最高的位置只有一步之遥了。一个有野心的男人,是绝对不会放弃只有一步之遥的最高位置的,所以……他回去了。”
“你骗我!他说过唐家的一切和他没有关系了,他还送了只戒指给我,说会永远和我在一起,说会一直养着我,不信你看,你看你看。”
伸了左手出去,可无名指的位置已经花了。
苏芷心整个人一愣,慌忙用右手去揩那旁边眼泪的痕迹,可是,越揩便越花,无名指上的东西,甚至都已再看不清楚。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的?啊——瑞瑞,这是他送给我的戒指啊!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妮妮,算了吧!算了好不好?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给他打了那通电话,是我故意让他听你说爱他,是我想要成全你们的幸福,所以才让他带你走的。今天早上一听到唐朝集团的任命消息,我便马上坐直升机赶回来了,没想到他还是丢下你一个人,回去了。”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他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回去的,绝对不会!”
“妮妮,我求求你,接受现实吧!他是真的回去了!”
“他说过要养着我一辈子的——”
“我知道我知道。”秦瑞临慌忙抓抱住已经有些失控了的小女人,紧紧闭着双眼,“对不起对不起,从此以后,我不会再随便把你丢给任何人,对不起……”
“呜……我不相信……呜……”
或许有些爱情,注定没有结局。
原来她租的房子在里昂,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大城市,位于索恩河同罗纳河的汇合处,到处都是中世纪的建筑和教堂。
几天前她还以为,自己会一个人到这里来定居,然后安安稳稳地把两个人的孩子生出来,然后从此三个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某个人来了,某个人又走了,除了给她留下满心的创伤以外,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瑞瑞和她一块搬了过来,不在书房里处理公事的时候,便陪着她在花园里散步。
唐渊走了以后,那些幸福晃过的小小片段就成了她心底的一抹伤。
也许人天生就是这样,没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
又或许他的离开并没有什么不对。
就像之前看过的一个故事:
一位新闻记者去采访一位农民,说:“如果你有五百万,你愿意分一半给国家和党吗?”
农民说:“我愿意。”
记者又问:“如果你有两栋别墅,愿意分一栋给国家和党吗?”
农民也说:“我愿意。”
“如果你有两辆劳斯莱斯,你愿意分一辆给国家和党吗?”
“我愿意。”
“那如果你有两头牛,愿意分一头给国家和党吗?”
“……我不愿意。”
“为什么?你有五百万、别墅和劳斯莱斯都愿意分给国家和党,两头牛你就不愿意了呢?”记者惊奇。
那农民支支吾吾了大半天,最后冒出了这么一句:“因为我真的有两头牛。”
所以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可以去想,有了以后要怎么样。可等到真的有了以后,其实很多抉择想都不用去想。
瑞瑞陪着她待产的日子,她一天都没有再回过K城,也没有和那边的朋友取得联系,甚至也不允许瑞瑞关心除了她和工作以外的事。
多的时候她经常一个人趴在床上哭,哭到肚子有些微微的发痛,经常三不五时地被送进医院。
到是有人来这里找过瑞瑞,潘颜的哥哥潘夜阑,看到她的时候,目光有一些闪烁,好像想跟她说些什么,但又忌惮着,什么都没有说。
瑞瑞自然是怒恨唐渊的,也不知道下了什么样的决心,某一天把在巴黎公司里的法律顾问叫到家里来,商商量量了大半天,最后依然与她一起,与世隔绝地呆在这里。
潘夜阑和瑞瑞上了楼,苏芷心便一个人静静坐在小花园外的秋千上,抚着肚子,盯着一个地方长时间地发呆。
“听说你要卖了‘临心’。”
“怎么,你有兴趣?”秦瑞临亲手倒了一杯咖啡过来,放在潘夜阑的面前。
“我的‘蛟龙会社’刚刚上市,一家小公司而已,吞不下你那么大的集团,不过有人想买。”
“别说你是来给我当说客的,如果是卖给那个人的话,不可能。”他要卖“临心”的事情,已经放出消息去了,很多大公司都愿意出来跟他谈,出的价钱也诱人,只是他想寻个更好一点的价格,卖一笔庞大的数字,留给他想要留的人,养她一辈子,甚至包括她的孩子。
其实唐渊想买“临心”不过是个借口罢了,潘夜阑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但是为了潘颜,他不想他的目的得逞,所以第一时间来找秦瑞临,确保他们这根线断了,这辈子都搭不上头。
不过就算真的避无可避,最终不得不搭上头,他也希望,至少是潘颜嫁给他以后,只要嫁了,就算搭上头了,他这辈子都不会同意他们两个离婚。
“他出的价钱很诱人,只要你肯卖,再好的条件他也愿意开。”潘夜阑继续用着激将法,进一步确定秦瑞临不会再去找唐渊。
“不可能!说了不卖给他就是不卖。卖‘临心’的钱我是要留给心心的,如果心心知道这笔钱是他的,更不会要,到时候我要是突然离开这个世界,谁来照顾他们母子三个?”秦瑞临说得激动,突然又开始咳嗽起来。
潘夜阑再是冷漠的男人,看到好朋友变成这个样子,心里还是有了一丝不快。
“那卖‘临心’的事情,你姐姐同意了吗?”
“她知道从我给集团改名的那一天开始,秦家留给我的一切,最后我都会交到心心的手上,毕竟……她也是秦家的血脉。”
潘夜阑沉吟了半天,才突然道:“到这里来以前,我在巴黎见过你的姐姐,她跟我提到过苏小姐的事情。其实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很后悔,当初不应该说了那样的话,说苏小姐是意外,然后丢下一个才五岁大的孩子一走了之。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们互相痛恨的时间太长太久,所以已经不习惯再去友善地对待彼此之间的关系。
“但她依然希望你能帮她好好地照顾她的女儿,她为能有你这个弟弟而感到骄傲。另一方面……她却希望我能提醒你,她是苏小姐的亲生母亲,而你姓秦,是她秦忆菲的亲弟弟。”
秦瑞临闭上了眼睛,突地笑了起来,笑到剧烈的咳嗽,咳到嘴边都沁了一丝淡淡的血迹,却仍强自闭着眼睛,笑到有些崩溃,甚至笑到泪流满面仍不自知。
“瑞临,其实就像我当年跟你说过的话一样。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完全可以不用去在意其他的东西。你逃得太久了,背的东西也太重了。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不去在意这许多事情,只为你自己,好好的自私一次,就一次就够了。”潘夜阑看着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子,莫名的有些无能为力。
“太晚了。”单手撑在纯欧式单人沙发的扶手上,秦瑞临恍然睁开了没有焦距的眼睛,“因为从我第一天决定离开那个城市重新开始的时候,我就告诉过自己,这辈子,只要看着她一个人幸福就好了。”
第214章挨打的原因
潘夜阑没有再说什么,捏紧的拳头松了又捏紧。
或许这样的选择对大家都好吧!
断了苏芷心的后路,秦瑞临也不会再忍心推开她,或替她找所谓的幸福了。
就让他们一辈子呆在这里,远离巴黎,远离K城,那大家都会越来越好吧!
两个男人一块下楼,潘夜阑在临出门以前,看到秦瑞临突然皱了的眉,似乎并没在小花园的秋千上看到他想看到的小女人。
放在门把手上的手顿了顿,见秦瑞临大步跨过去,拉开客厅通往小花园的玻璃门,转了一圈出来,仍然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
潘夜阑有一丝紧张,苏芷心的脾气他也是清楚的,绝对聪明却又绝对会因为爱情而不顾一切的小女人,她会不会已经离开了这里,独自返回K城去了?
秦瑞临满屋子的找人,潘夜阑便定在原地,捏紧了那扇门的把手。
正犹自想着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的时候,却见秦瑞临突然从厨房里面奔出来,怀中抱着的,赫然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晕在厨房地板上的苏芷心。
陪他去了医院,认识秦瑞临这么久,潘夜阑也是第一次看到秦瑞临紧张慌乱成了这副模样。
能和他成为朋友,还是这么好的朋友一直是种缘分,因为异国他乡相遇时,两个人眸中都有些阴郁惆怅的眼神。又或许,也因为那份爱而不得的感觉,让他们惺惺相惜。
病床上的小女人醒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到坐在自己床边的秦瑞临。
“有没有好一点?妮妮,有没有哪不舒服?你说,说出来我就帮你找医生看看,我们一定看到它不痛不难受了好不好?”秦瑞临紧张地扑到床前,替她缕了缕有些汗湿的额发。七月份的夏天,带着快八个月大的肚子,小女人又经常吃不下东西,贫血晕倒几乎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
“我头很晕。”有些迷迷糊糊地抬手去抚了抚他的脸颊,“瑞瑞,你哭过了?”
“没有。”一把握上她放在自己颊边的小手,他努力挤了一丝笑出来,“我是开心,每次看见你醒过来,我都很开心。谢谢你还没有丢下我一个人走掉。谢谢,真的谢谢……”抓过她的小手放在唇边吻了又吻,天知道她每次晕倒,他都有种马上要崩溃了的疯狂。
从小到大,他们都在一起。
秦家的大人相继过世了以后,他一直被托付给同父异母的姐姐秦忆菲抚养。
只比他大十三岁的姐姐,当时也是个孩子,因为父亲临终托孤的关系,她只能带着他回家,跪在自家母亲的门前求了半天,才得以让他进门。
那一年,他不过四岁,看着被姐姐突然抱回家的小女孩,看着被大妈同样不待见的小女孩,他很是惊奇地趴在小床边上看着她出神。
苏芷心小时候就是个爱哭的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会哭,要喝奶的时候会哭,尿裤子的时候也会哭。
大妈和姐姐好像都极厌烦她当时的样子,所以能不管就不管,完全随便她去哭,于是她就经常一个人哭到嗓子都哑了,还在不停的抽泣,也没有人管。
那时候巴黎的秦家总会寄很多很多的生活费过来,每次拿到生活费的时候,大妈就会给他五毛钱,美其名曰小孩子不需要用那么多钱,够他一天的早餐就行了,放了学就回来。
那时候街边的棒棒糖也是五毛钱一根。
不吃早餐的时候他就省下来,买一根棒棒糖,见她哭了,就剥开糖纸踮起脚尖伸到她的唇边。
不知道婴儿吃糖好不好,但那时候,只要她哭了,他就用省下来的早餐钱给她买棒棒糖吃。看见她开心的笑了,他亦会笑得开怀。
小舌头伸出来舔啊舔的,大多数有糖吃的时候她就不会哭了。
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