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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那年,我懂得了发愁,看明白了走廊两边的诗句,想到的却是她那张好看的脸,她比我大三岁,却仿佛比我大了三十岁般,一直拽拽地和我说:“小屁孩,一边呆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粘着她,做她的小拖油瓶。
隔壁班的张三给我写了我人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得意洋洋地拿去给今昔看,她却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做她的事,我说:张三要追我了!她头也没抬,继续看她的什么财经报,我一把抢过报纸,有些火大地大声道:你听没听到啊,我说有个男生要追我!她眯起眼,起身,绕过我,出门,看电视去了。
我一直跟着她,恨不得用拖鞋拍死她!为什么她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狠狠地瞪着她:你不觉得你该有点反应吗?封今昔总算正眼瞧了我一下,喝着牛奶,毫无感情道:你想有什么反应?虽然她说话从来不带感情,对任何人都如此,但今天让我非常恼火:封今昔,我讨厌你!
吼完,我也顾不得她呆愣的表情,一个人跑上了楼,鬼使神差地我进了妈妈的房间,十岁开始,妈妈就不让我跟她一起睡了,这儿熟悉又陌生,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多大变化,我哭着趴在床上,竟然发现枕头下的一本相册,旁边还有一本日记。
相册里的女人,很漂亮,其实准确地说,是清秀,清秀地让人看着就欢喜,和妈妈的美不同,妈妈美得张扬,她却很内敛,妈妈打扮时尚有个性,她则随意很多,给人亲切。日记里的故事很美,我猜日记的主人就是相册里的那个女人了吧!
我擦干泪,津津有味地看了一个下午的日记,至于那个该死的封今昔在干什么,我才不要去想,合上日记才明白原来自己心中那股异样的情绪叫喜欢,原来女人也可以喜欢女人,还可以爱的那么轰轰烈烈!
放好日记和相册,刚起身就掉落下两张纸,我疑惑地拾起来,竟是两封信!才看了前两段,我就觉得刚擦完的泪又要留下来了,今天,是我流泪流的最勤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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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七十四章 信(一) 。。。
肖:
我走了,本来只是想来见你最后一面,至少可以好聚好散,没想到居然会发生那样的事,我当时既难受又愤怒,生气为什么你要如此对我,难道真的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吗?你知道那种被最信任又深爱的人出卖的滋味吗?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尝到,但生活又一次教训了我的自以为是,如果说之前你做的一切都只是让我绝望而没有死心的话,那这一次我是真的死心了,我不敢说自己是不是还爱着你,那一刻,我只想逃离你,离你越远越好,可是一想到就此一生不见,心又痛上几分,本就已经千疮百孔的心更是难以支撑上半刻,我真怕下一刻就死在这回江滨的路上了,才发现原来我也这么恋世,这么怕死,所以我停下车,在路边写下了这封信,或许你永远都看不到,但我依旧想写下来,因为我再也没了别的发泄方式,再也没人可以让我倾诉了。
孙志奇的事是我让人去调查的,本来只是想看看你看上的人值不值得托付终身,可是竟让我发现他那些难以启齿的勾当,我在气愤难当的同时还觉得一丝的兴奋,他私自贩卖活人器官,检举了必有牢狱之灾,你们的婚事一定告吹,在外还有一个私生子,你对她也必是再无念想,那我就有希望了,我承认这样的想法很卑鄙,但却是最真实的,除了这件事,我说与我无关外,再没对你撒过谎,我最不愿意伤害的人就是你,可是偏偏伤得最多的就是你,如果没有我的横插一杠,或许你和他连孩子都有好几个了,现在过得也是神仙眷侣般的幸福日子吧!
你终究是要嫁人的!我阻止得了一次却阻止不了第二次,或许这就是命吧,命中注定我们今生有缘无份,至少此生遇到你已是万幸,虽然现在我恨你恨得牙痒痒的,但心里却万分半点都舍不得骂你一字半句,我知道这是我今生的劫,逃不开,躲不过,那就让我在远方思念你吧!为什么恨一个人的同时还会去想念她呢?还是恨本身就是为了记住呢?我不懂,但也不想懂,就让我沉醉于此,乐此不疲吧!我终究是要放纵自己一回了。
往后的路该怎么走,没有你在身边,我怕自己会迷失,肖,我怕,我好害怕……
我恨你,真的好恨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爱上你,最后却以深深地折磨对方,两败俱伤而收场,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戏,那我们的算不算是一场闹剧?结局一点儿也不讨喜的闹剧!
肖楚嫣,我会忘记你的,再也不记得你,不记得你的模样,不记得你的一颦一笑,忘记有关于你的一切,我发誓,我会忘记的,努力地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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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七十五章 信(二) 。。。
肖:
十年了,我要回来了,我们终于要见面了,记得十年前,我狠狠地发誓要忘记关于你的一切,我很努力地去实践自己的誓言,把一切心思都放在工作上,可是在要给新开的公司起名时,我还是想到了你,脑海中第一个跳出的就是肖和封,那天我穿的袍子就是萧峰侠客做的第一件服装,那时开始我就想开创这样一个走复古潮流路线的高端服装品牌,想来给你祝福,却不料那天竟是我们决裂的开始,尽管一想到你,我的心就难受的慌,但我还是给她起名萧峰侠客,纪念曾经的感情,没有你,也没有萧峰侠客的今天,更没有现在的封天卿。
漂流瓶是不久前才发现的,老天就是喜欢开玩笑,十年后才又把我们联系到一起,明明是一直互相思念着,偏偏谁都不知,还喜欢凑那么个整数,十年。记得你喜欢的eason也有首歌叫十年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喜剧的故事,总之我不喜欢十年这个数字,总让人觉得不吉利,呵,没想到你喜欢的歌我竟还记得,习惯的力量果然很强大的,以前办公室总放着你爱听的歌,我也渐渐地喜欢上,但那终究是你所爱,痞子慧曾语重心长地问我:天卿,你不觉得你活得很没有自我吗?永远都是她喜欢什么,你也就喜欢什么,没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算有,她一句不喜欢,你也就立马不喜欢,真的很让人鄙视。有时候,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除了喜欢赚钱,喜欢看着你发呆,喜欢看你笑,喜欢陪你疯,喜欢你喜欢的一切,真的没有别的什么嗜好了,在恨极了你的时候,我决定要改变,终于想起了自己钟爱的曲子,这一谈就是十年,从一窍不通到如今的闭着眼都能摸对弦,可是这就算有自我了吗?想思念的还是会思念,看到你寄给我的漂流瓶,我才不得不承认,这十年来,从来就不曾忘记过你,我违背了自己当年的誓言,我忘不掉。喜爱的曲子不厌其烦地弹了十年,钟情的女子一爱就爱了一辈子,从此再也无法自拔。我知道我已想你成狂,我必须回来见你,已经错过了十年,我们还有多少个十年可以错过?
而且明天就是你生日,我必须在明天12点前到你面前,这能不能算得上是你今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昔日一别,误当永年,浮生尽歇,再相见,方知浮生未歇!等我,再有12个小时我就到了,我发誓一定及时把自己送给你做生日礼物!等我!(宝贝儿,提前送上一个飞吻,啵!情人节快乐!)
最疼、最爱你的封
7月6日晚2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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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七十六章 全文终 。。。
上天是公平的,封天卿在商场上十个恪守信用的好商人,但是在生活中却是个不守信用的王八蛋,她发誓要忘了肖楚嫣,她没做到;她发誓要送上肖楚嫣三十八岁最好的礼物,她也食言了;她发誓要好好陪在母亲身边,陪她颐养天年,她也没遵守诺言;她答应孙桓的母亲要好好守护着他长大,可最后还是没做到……
上天是公平的,肖楚嫣没了封天卿,却有很多很多她们的回忆,有她们在一起时拍的一叠叠照片,有她一手创办的萧峰侠客,有她为她写的诗词,有她为她设计的紫丞别院,有她亲手制作的书签,有她竭尽心力定制的游乐路线,还有她那颗从来没有背叛过的赤诚之心……
这样的结局对她们来说或许也算不上最坏,至少仍旧是相爱的,不过是相隔在阴阳间罢了,不幸被封天卿的乌鸦嘴言中了,她和肖楚嫣之间注定了是要纠缠不休,至死方休!一个浮生未歇,另一个却已长眠海洋。也是知道封天卿死了,肖楚嫣才弄明白那个书签里到底藏了什么秘密,那是在封天卿死后,分了遗产,那栋她们一起住过的小公寓归她所有,她前去收拾,重游故地,本已死灰的心又有了些生机,蒙了灰,好些年没人来了。
还是以前的样子,只是多了几个东倒西歪的瓶子,看来她后来回来过,在这儿喝得酩酊大醉吧!肖楚嫣小心地跨过瓶子,眼尖地发现沙发的一角躺着个分外眼熟的东西——淡紫色的书签,正是肖楚嫣去加拿大留学时,封天卿送给她的,还和她说要是她结婚了,就在她婚礼那天还给她。
想到以前的事,肖楚嫣就觉得鼻子酸,捡起书签,才发现书签已经破损了,被火烧了一角,露出里面的一片洞天。书签内附一词,还有个细细的一个钢丝圈,还散着茉莉花香的纸上端端正正地写着一首不算上乘的词——
卿本佳人更添善心 便胜却人间无数
天若怜见遂吾愿魂飞魄散又如何?
但望生死契阔能与尔成说——
执子之手消吾半世孤独赠尔一世深情;
与子偕老使吾此生无憾 挡尔一生风雨!
默默念着这首蹩脚的词,泪眼模糊地瞅着那实在算不得俊美的字,肖楚嫣再也忍不住地趴在沙发上呜咽起来,她也成不守信用的人,她答应过封天卿,她会好好的,不再流一滴泪,不会再哭,她怕天上的封天卿会心疼,可是她还是没能守住自己的诺言……
她们谁都没能守住给对方的承诺,但谁都没有介意,或许这就是爱吧,至少她们相惜,相亲,相爱,又互相伤害,但至始至终都没有相忘。铁丝圈让封天卿爱了肖楚嫣一生,那铁丝圈本来串满着茉莉花,是和肖楚嫣逛街的时候,她好心买了老婆婆的茉莉花圈送给封天卿的,可惜当天就掉光了,封天卿没舍得扔,因为那记载着肖楚嫣的善良,那一刻,封天卿就已爱上这个善良的女人,从此飞蛾扑火,不死不休。
昔日一别,误当永年,浮生尽歇,再相见,方知浮生未歇。但望,生气契阔,能与尔成说:执子之手,消吾半世孤独,赠尔一世深情;与子偕老,使吾此生无憾,挡尔一生风雨!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 结束咯 好像还挺桑心的 大家今天赶紧看完哦 明天就快快乐乐地过节去 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哦~~
最后再送亲们一首英文翻译过来的诗:你总有爱我的那一天【英】
你总有爱我的那一天,
我能等着你的爱慢慢的长大。
你手里提的那把花,不也是四月下的种子,六月开的吗。
如今,我种下满心窝的种子,
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