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hTheLord1没杀过人,这可能是我七年来唯一的幸运. 而背后那条巨大的青龙纹身, 也许会成为我这辈子都无法洗脱的见证...我无法也不想独自承担这些事情,昨天晚上,一幕幕往事象电影胶片一样不断出现在我眼前. 虽然我告诉自己: 离开了,我已经永远离开那个地方,那些可恶的兄弟,还有有时象天堂,有时又如同地狱一般的社团了.七年前的某天下午, 我还只是个小混混, 在宝山淞滨路附近转悠, 那天上午我和三个朋友去了吴淞四中,把一个家伙从教室里揪到厕所,狠狠给了几巴掌,并打断了他的鼻粱骨. 原因是他敲诈了同校的一个同学三十块钱,而那个被他敲诈的同学,是我一好朋友的弟弟. 那天我们在二楼厕所门口被四中的教导主任和两个老师堵住,我和两个朋友逃了下来,另一兄弟被迫从二楼跳下,扭了腿,被我们接应出校. 那天下午我们在淞滨路上晃悠, 身上一共只剩七块钱. 于是决定去吴淞电影院旁的街机房拗一点分. 到了街机房门口, 我们看到一瘦瘦的家伙, 二十岁左右年纪,头发前头染了一络黄发,穿件无袖汗衫,布鞋. 手上拿着堆游戏币还有几张十元钞票. 那时候染发的人很少, 这样的打扮很出跳.我和瘸子使了下眼色,四个人便围了上去, 瘸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朋友, 头发蛮跳的嘛,哪能啊, 一道白相相伐?" 黄毛抬眼看了下他,又低头数起钞票来, 我那时一脚蹬了上去,一边吼:"册那,叫你干什么自己清楚吗?" 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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